[政协视线]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纳入目标考核 ——提案办理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近日,区政协制定了提案办理考核办法,对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考核,实现了政协提案办理由“软任务”到“硬指标”的转变。
多年来,虽然建立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制度,但由于没有制度性的“硬性”规定与指标,致使这一制度未能全面发挥作用,提案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存在少数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够重视、不够规范、不够严肃等现象。
为进一步做好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区政协出台了《政协重庆市大足区委员会提案办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该办法将各提案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现了提案办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同检查、同考核的良性互动,也营造了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主要从责任落实、办理协商、办理质量、办理回复、办理实效、办理公开六个方面进行,实行量化打分,在全区综合目标考核中体现一定分值并进行严格考核。(文/谭显全 陈东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