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宋福维等5人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4年12月26日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决定免去宋福维(女)、汤朝兵、刘文艳(女)、陈家德、邓广琼(女)等5人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