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协 | |
发文日期:: | 2014-08-04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举办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展的通知
政协重庆市大足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展的通知
区政协各委室,各参加单位,各委员地区小组:
为助推我区书法、美术、摄影事业的发展,特举办重庆市大足区政协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展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政协重庆市大足区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政协书画院
重庆市大足区书法家协会
二、参展办法
(一)征稿时间
2014年8月9日至2014年10月30日。
(二)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
地点:区政协机关一楼大厅。
(三)征稿对象
1.区政协委员;
2.市政协在区委员;
3.区政协书画院书画师;
4.区书法家协会会员;
5.区政协机关职工;
6.特邀。
(四)征稿内容及要求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内容一是表现大足区建设及风景名胜的诗、词、赋、楹联等;二是临习历代名碑名帖。形式主要为竖幅,高不超过四尺。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2.美术:画种、风格、形式不限,国画竖幅长边不超过四尺。作品原则上由主办方统一装裱,如确需自行装裱的,须征得主办方同意。
3.摄影:黑白、彩色均可,摄影作品需2M以上,其规格统一采用.JPG格式,其内容为除我区以外、国内己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风景名胜。作品须注明拍摄地点及名称。作品一经入选,由主办方统一制作放大及做框。
4.作品收集:
(1)书法、美术作品请交以下人员收:
刘 翀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书法家协会
电话:13983758689
黄连凤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政协办公室
电话:43765102 13996333063
(2)摄影作品电子件请交以下人员收:
李从俊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政协书画院
邮箱:913749556qq.com
电话:13908346526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政协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展览书法作品参考内容
重庆市大足区政协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