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宣传信息理研工作会)理论文章的“理”在何处?
陈世广
我们写政协理论文章,肯定是要有“理”的。要证明其“理”,就需要摆一些事实、讲一些道理出来,就是我们常说的“以理服人”。那么,理论文章的“理”到底在哪里呢?我觉得有三处必不可少。
第一,“理”在高处,就是要站得高。“站得高”是文章的立场,“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站在山顶、山腰和山脚,所看到的风景肯定不一样。如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就始终站在农民的立场,才得出“好得很”而不是“痞子运动”的结论。政协理论文章也是如此,比如写“政治协商”工作,就需要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写“参政议政”工作,需要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写“民主监督”工作,需要以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
第二,“理”在深处,就是要讲透彻。“讲透彻”是对文章的观点阐述清楚、论证明白,是理论文章的灵魂。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入木三分等成语都是说的这个道理。讲透彻的前提是看透、悟透。比如委员考核机制的建立,为什么要考核?考核的标准?考核的方式方法?考核的结果利用?考核不合格怎么办?谁来考核等等。政协理论文章要讲透彻,适宜小题大做,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也适宜小题深做,弄清楚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更适宜小题长做,比如我们这次开展的《加强区县政协工作》课题研究,依据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和趋势,一年弄不透彻就多弄它几年。
第三,“理”在实处,就是要有价值。“有价值”既表现在“理论贡献”,也表现在“实践应用”,就是可以指导政协工作。与纯理论研究不同,政协理论文章虽然名字中有“理论”二字,却更偏向于应用性研究。这就要求研究建模时不完全基于理论假设,而是有实践基础做支撑的。同时,这个“有价值”也是有限度的,过渡强调实践价值,将导致理论文章趋向于工作总结而丧失“理论性指导”。比如我们研究政协机构的“协商”职能,既要研究政协的“协商”与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协商”有什么不同,也要研究系统理论、人本理论、协作原理、博弈论等管理原理在“协商”职能中的实践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