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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

(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来源:区政协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28 17:19:56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大足区委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深刻变革。大足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发展环境,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营造了我区良好的投资环境、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我区“放管服”改革的做法及效果

(一)做好“减法”,确保优化审批“放到位”。通过做“减法”,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前置要件由169个简化为113个,办理时限由329天缩短到60天以内,效率大幅度提高。比如投资16.5亿元、占地350余亩的大隆宇丰项目,从开工到试生产不到一年,比业内平均用时节省了一半以上。

(二)做好“乘法”,强化服务“扶到位”。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过程中,提供“保姆式”“一对一”服务,以优质服务推动项目建设,强化水电气、用工等要素保障,分类施策帮扶困难企业,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为民间投资扫清发展障碍,打造一条“快车道”。2017年,区民间投资507亿元、占比达75%。

(三)提升审批效能,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2013年以来,全区累计承接市级下放、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217项,区级行政审批项目由714项减少到314项,区级非行政许可全面取消,下放51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不断简化审批前置要件、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全区市场主体从2013年的2.7万户增加到现在的6万户。

(四)实行权责统一,不断提高市场活力。2017年,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2项,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7935户。2018年全面实施工商注册登记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收到了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的效果。

二、我区“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不匹配,服务效果有差距。部分部门和单位政务服务办公“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不达标,在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上不到位,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勘察和一次验收等工作虽制订了方案但缺少实际操作,影响了集中高效审批工作的推进,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

(二)“双随机一公开”不够规范。一是认识不足,力度不够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多数部门仅以科室为单位,各自为政,致使有限的执法人力资源不能实现整合利用,未能体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真正目的。二是创新不足,“随机”不到位。一些部门尚未建立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智能抽查系统,随机方式还比较原始,主要是通过纸片摇号、抓阄、抽等方式确定。三是运用不足,公示不全面。一些部门不注重抽查结果的运用,对抽查结果只进行简单地综合通报,抽查过程、检查对象和检查结果公布不及时、不完整,大多只对随机检查不合格的对象和结果进行了公示。

(三)事中事后监管责权不明。事中事后监管仍是薄弱环节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管理等部门各自为,存在责、权、利纠缠系统难融合、一些互为前置的审批环节等问题,尚未形成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有效机制,信用监管作用发挥不好。

(四)信息共享存在壁垒。改革中最大的问题是信息不公开和数据难共享,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不共享、企业信息不主动提供,互联网+改革就难上加难。由于大多数部门信息网络平台没有统筹建设,不同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是在纵向专网上运行,横向信息不能互联互通,形成多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影响了“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和服务效率的提高,给群众办事造成不便;在数据报送上,信息比对成功率较低,无法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清负降费政策不透明,相关部门信息传递沟通不畅,相关文件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导致相关降费政策执行出现时间滞后,企业对收费项目清单不了解,中介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收费行为不规范。

(五)镇街权限仍不充分。镇街综合执法受制于现有法律规定,部门下放权力还有很大空间。镇街管理需要、老百姓期盼的行政权力难以下放,镇街行政执法方面的权责不匹配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六)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推进并联审批和业务协同不够,虽对投资项目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但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时限长、程序环节多的问题依然存在;投资领域审批虽经压缩,但各种审批“要件”、程序、环节等还是繁多,审批时间还是较长。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当前,我区“放管服”改革已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期和关键期,推进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为此建议:

(一)改进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放管服”流程精准行动,主动推进区政务“一张网”搭建优质高效服务新平台,进一步优化基本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强化和推行“一站式”“窗”和“一条龙”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并联式”审批。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全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落实改革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督促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分配执法资源,实现执法人员充分随机;推进部门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执法;加强“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动态调整,为“放管服”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全面规范职责,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细化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严格界定必要的法定程序;明确行政审批后的信息“双推送”方式,确保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坚持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主体实行“黑名单”公示,做到目标清、任务明,确保事事有动力,层层有压力。

(四)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加大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整合力度,通过“一网覆盖、全区互通”“架设端口、数据共享”以及“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等举措,放宽市场准入,减少许可环节相关部门探索建立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库和共享平台,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网络互通,杜绝“信息孤岛”。

(五)强化功能建设,探索接权能力。继续大胆探索,新一轮机构改革,加大下放行政权力到镇街,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强化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载体功能,探索建立简政放权镇街延伸机制,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及时跟进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镇街承接好审批事项能力,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强化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压缩时限,大力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添活力,让群众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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